行业代码:2021行业分类代码一览表:行业分类标准2021
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国统字〔201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第1号修改单)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3月25日批准,自2019年3月29日起实施。
为确保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经研究决定,新制定或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要严格执行第1号修改单。目前正在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从其规定。
第1号修改单和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布在国家统计局内外网统计标准栏目。
附件: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
国家统计局
2019年5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GB/T 4754—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保留GB/T 4754—2011主要内容,对个别大类及若干中类、小类的条目、名称和范围作了调整;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结构对照参见附录A;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旧类目对照参见附录B。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2006年,修订第四版,简称ISIC Rev.4)编制,与ISIC Rev.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对照参见附录G。
本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统计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子林、雷平静、杨小刚、王卓、曾飞、孙洪娟、孙文峰、张艳琦。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4754—1984、GB/T 4754—1994、GB/T 4754—2002、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业 industry
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 主要活动 principal activity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注: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
2.3 次要活动secondaryactivity
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
2.4 辅助活动ancillary activity
一个单位的全部活动中,不对外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活动。
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2.5 单位 unit
有效地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载体。
2.6 产业活动单位 establishmen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产业活动单位: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资料。
注: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
2.7 法人单位 corporate uni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3 分类的原则和规定
3.1 划分行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