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分类管理进入新阶段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新版《职业分类大典》答记者问
7月29日,由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颁布了新修订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职业分类大典》)。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问:《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行业之多,参与人员之众,工作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请问为何动用这么大的力量进行《职业分类大典》修订?职业分类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答:我国曾于1999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和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如“餐具清洗保管员”、“唱片工”、“拷贝字幕员”等。二是一些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如“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基金发行员”、“期货交易员”、“光伏组件制造工”等。三是还有一些职业为适应形势开始调整和转化,如“光盘复制工”、“市话测量员”、“话务员”等职业由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原因,相应调整和转化为“音像制品复制工”、“信息通信网络测量员”、“呼叫中心服务员”。2005年后连续3年,我们对199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行了增补,但仍无法准确客观地反映当前职业领域的变化,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劳动者对此反映强烈。针对这一情况,2010年底,人社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启动修订工作,历时五年,七易其稿,形成新版《职业分类大典》。
随着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人类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产生了劳动分工。职业是劳动分工的产物,也成为劳动者在社会活动中获取生活来源、实现自身价值的依托。对职业进行分类管理,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大背景下,职业分类对于适应和反映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社会结构特别是人口、就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中具有服务作用。职业分类进一步规范并统一了社会各类型职业。新版《职业分类大典》为开展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进行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了解行业或部门经济现状的全貌等提供主要依据,并发挥重要的服务和基础作用,有助于提高统计信息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具有基础作用。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开展就业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研究分析,是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政策的重要基础。面对职业的变化,无论是劳动者的就业,还是单位的用人都需要准确、及时的职业信息引导,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许多新职业的产生,本身就蕴涵着巨大的就业潜力,成为就业岗位的增长点。新版《职业分类大典》对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在职业教育培训中具有引导作用。职业分类是制定和开发职业标准的基础,职业标准是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达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规范性要求,不同的职业岗位对劳动者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职业分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基本依据和参照,是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标”。推进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形成对接紧密、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培训课程体系,是按需开展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根据《职业分类大典》确定的职业分类,加快职业标准的开发、论证和发布工作,并依此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规范,可以促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提升,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
第四,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中具有规范作用。在职业分类基础上,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开展鉴定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模式。职业分类可以统一规划、有效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有利于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的建立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实行,从源头上遏制职业资格设置乱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各类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确保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问:此次修订工作主要有哪些特点?